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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发布指导意见 推鲜活农产品经销商实现公司化发展
发布时间:2013-01-28     作者:  浏览数:3924

      商务部网站19日发布《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经过3到5年的发展,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环境进一步完善,流通环节进一步减少、成本明显降低、效率明显提高,流通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,流通的公益性特征更加突出。

      指导意见明确了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交易创新、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的主要任务。

      根据指导意见,要引导鲜活农产品经销商转变交易习惯,鼓励利用互联网、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,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鲜活农产品网上批发和网上零售,形成以农批对接为主体、农超对接为方向、直销直供为补充、网上交易为探索的多种产销衔接的流通格局。

      指导意见提出,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,通过示范带动,引导推广农产品分级、包装、冷藏、储运等标准,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、包装规格化、标识规范化、流通品牌化,完善农产品流通增值服务体系建设。加快推广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系统。构建全国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。

      此外,指导意见还提出,推动鲜活农产品经销商实现公司化、规模化、品牌化发展。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。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,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生产基地等合作,积极引导发展订单农业。制定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,通过政府投资入股、财政贴息、产权回购回租、公建配套、减免和补贴费用以及土地支持等方式,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,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公益性的实现形式。